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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11-03 19:09:00 作者:芜湖安江人力资源
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对劳务派遣做了什么要求?
劳务派遣指的是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然后派遣到相关合作企业上班服务,由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,但是管理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的一种企业用工方式,也是现在比较受到企业欢迎的一种方式。
劳务派遣在我国刚出现的时候,不管是市场还是用工方式都不是很成熟,导致劳务派遣行业比较混乱,可能会有一些不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混杂其中,通过不正当的途径骗取钱财,随着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的实施,劳务派遣市场也趋于成熟。下面和诺小编为大家分享一下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对劳务派遣做了哪些要求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
明确三种岗位
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。《暂行规定》对“三性”中的“辅助性”进行了进一步明确: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,应当经职工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,提出方案和意见,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,并在单位内公示。
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及防范
劳务派遣员工使用的风险。
随着法律的完善,法律明确要求劳务派遣适用于“临时性、辅助性、替代性”工作,其中“临时性”明确劳务派遣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,同时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对于劳务派遣岗位的比例做出了不得超过10%的规定,而大多数企业的劳务派遣员工,从事的是主营业务的正常工作,部分央企的派遣员工比例甚至超过30%。
这种使用方式本身就是违规的行为,很可能面临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九十二条:“劳务派遣单位、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以每人五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。”在阶段还存在承担违规用工责任的法律风险.
法律层面已明确劳务派遣制度的补充性用工性质,企业在实际使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时应尽力去满足法律的规定,同时探索新形势的用工形式,逐步实现合规化运营。
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呢?
首先用工关系的不同。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。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归属在派遣单位,不在用人单位。
第二,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。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,发生劳动争议,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。
解释: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,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,发生劳动争议,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。
第三,五险一金的缴纳问题。派遣员工的五险一金可以由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协商缴纳。并不需要由用人单位强制缴纳。
第四,工资发放的原则不同。对在职职工而言,用人单位须按月支付工资。但是对于劳务派遣员工而言并不是必须如此。可与派遣单位协商支付费用(非工资属性)。
注:我国《劳动派遣暂行规定》第四条: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,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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